学校召开国有资产管理培训会议(2021第十九期)

作者:时间:2021-12-03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8号)的宣传贯彻,提高资产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12月1日,学校召开国有资产管理培训会议。财政厅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任发贤、三级调研员王燕应邀出席会议并为大家授课。学校各单位(含三所附属实验中学、幼儿园)负责资产管理的领导及资产管理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校长曹广超主持。


会上,王燕从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预算管理等方面,结合具体事例,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进行了详细 解读。随后,任发贤以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广博的理论水平,围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从三个方面对做好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阐述: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资产管理的重要意义。他强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配置、处置与财政资产的支出和预算管理密切相关,做好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工作是夯实国家治理基础的重要抓手,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内在要求,更是新形势下国家时政的迫切需要,也是严肃财经纪律的重要举措。二是要面对现实,积极应对资产管理的诸多问题。他指出,资产管理中依然存在重钱轻物、家底不清、制度落后、机构缺失、管理松散等问题,所以一定要正视问题,解决问题,树立法治观念,严守法律底线,做好资产管理工作。三是要把握大局,努力提升资产管理水平。他指出,要牢固树立大政意识、大局意识、大事意识、改革意识、绩效意识,坚持廉洁从政,为民服务,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发挥好资产在学校发展中的保障作用。

曹广超对进一步做好学校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单位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充分认识做好资产管理的重要性,从自身做起,熟悉资产入账、变更、处置等业务流程,掌握资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政策宣讲,并认真加以落实;二是摸清家底,掌握实情,做好基础数据管理,确保账账相符、账实一致;三是对标岗位职责,依照制度要求,做好资产的动态管理,明确资产使用人、管理人,避免权责不清、管理混乱,努力提高学校资产管理水平和能力。



Copyright © 青海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版权所有  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38号 邮编:81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