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2021年
报废资产处置公告(第一批)
根据省财政厅印发的《青海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青财资字[2018]2254号)文件的规定,青海师范大学拟对报废资产进行公开处置。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报名参与。具体公告如下:
一、资产概况
办公家具、通用设备等一批报废资产。
二、处置方式
1.面向社会公开竞价处置,一次报价,最高价成交;
2.最终确认成交单位数量为1家。
三、竞价人资格
1.青海省内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在省内高校或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处置报废资产的业绩。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业绩清单(须加盖财政厅相关处室或处置单位公章)。
4.所有资料一式三份。
五、报名时间:2021年3月31日——4月2日上午9:00—17:00
报名地点:城北校区行政楼5楼0525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六、竞价方式
1.现场踏勘
时间:4月6日上午9:00—12:00
地点:青海师范大学城西校区、城北校区
2.现场竞价
时间:4月6日下午15:00
地点:城北校区行政楼北4楼会议室
3. 最终确认
在所有竞价单位递交完竞价单后,由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并按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成交单位。
七、竞价人须知
1.报名单位现场报价时需携带单位公章,并于报价结束后递交单位盖章确认的报价单。
2.成交单位确认后,不能履约者,将列入我校征信黑名单。
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报名参与。
联系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6314373
国有产管理处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