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搬迁高科院综合楼各单位:
2024年6月4日,学校第8次党委常委会已研究通过了《关于学校空间资源分配使用和优化调整工作方案》,根据会议要求,各单位用房需通过审批同意后方可搬迁。
请按要求认真规范填写《青海师范大学用房使用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材料,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
附件 1.青海师范大学用房使用申请表
2.青海师范大学公房使用承诺书
联系人:张缘,行政楼北525办公室
联系电话:6314373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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