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性要求
01
在组织工作领域,中共中央于5月发布《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
第四十一条规定,要加强组工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严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确保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
02
在档案领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6月印发《“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明确要求强化档案安全保护工作,健全档案相关保密审查机制,组织开展经常性档案安全保密教育;提升档案数字资源安全管理能力,健全档案网络、信息系统和数字资源安全保密防护体系等。
03
在证券领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7月发布《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
明确要求加强跨境监管合作,完善数据安全、涉密信息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抓紧修订与境外发行证券有关的保密及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压实境外上市公司信息安全主体责任。
04
在公务员培训方面,中央组织部于8月制定《公务员初任培训办法(试行)》
第四条明确将保密知识培训列为公务员初任培训的重点内容,第八条明确学员应当严格遵守安全保密等各项规定。此外,同日制定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办法(试行)》也包含了类似规定。
05
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委于1月联合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
06
中央组织部于8月修订《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
07
中共中央于1月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
明确要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2022年底前建成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08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8月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明确要求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同时,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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