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公 示
城西校区高层1-5号住宅楼住户:
为推进不动产权证办理进度,学校多次与西宁市房产部门沟通协商,由于城西校区五栋高层住宅楼为学校的福利分房,房产部门根据学校集资建房实际,提出以下五项要求:
1.每名教职工名下只能有一套集资房。
2.买方为本校教职工的可写成现有住户姓名。
3.原集资户去世的,如果配偶为学校在编职工可以替换成配偶姓名;如果配偶为外单位的可以添加配偶的姓名。
4.以拆迁户身份集资的遗属,可写成遗属姓名。
5.买方为外单位人员的一律恢复到原集资人名下。
根据以上要求,结合前期公示、摸底情况,国资处进行了认真筛选、整理,形成了新的《集资建房名单》,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请各位住户再次对房号、姓名、面积(注:所公示面积从西宁市测绘院出具的测绘报告中提取)等基本信息进行认真核实。
如对公示有疑议者,请于2020年7月17日-2020年7月23日向国有资产管理处反映,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马梅生 电话:6305224
请大家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