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二)

作者:时间:2020-07-17点击数:

青海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城西校区高层1-5号住宅楼住户:

为推进不动产权证办理进度,学校多次与西宁市房产部门沟通协商,由于城西校区五栋高层住宅楼为学校的福利分房,房产部门根据学校集资建房实际,提出以下五项要求:

1.每名教职工名下只能有一套集资房。

2.买方为本校教职工的可写成现有住户姓名。

3.原集资户去世的,如果配偶为学校在编职工可以替换成配偶姓名;如果配偶为外单位的可以添加配偶的姓名。

4.以拆迁户身份集资的遗属,可写成遗属姓名。

5.买方为外单位人员的一律恢复到原集资人名下。

根据以上要求,结合前期公示、摸底情况,国资处进行了认真筛选、整理,形成了新的《集资建房名单》,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请各位住户再次对房号、姓名、面积(注:所公示面积从西宁市测绘院出具的测绘报告中提取)等基本信息进行认真核实

如对公示有疑议者,请于2020年717-2020年723日向国有资产管理处反映,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马梅生        电话:6305224

大家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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