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25年度资产配置预算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4-07-19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直部门2025年度资产配置预算的通知》(青财资字2024858号)要求,现就学校各单位2025年度资产配置预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配置原则

(一)厉行节约。认真落实国家建设节约型政府和“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按照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相关规定,用好资产存量,严控资产增量,精打细算,应压尽压。对虽已达到使用年限但仍具有使用价值的资产,应继续使用,切实做到物尽其用。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整合各类资产资源,优化存量资产,规范合理配置,发挥资产最大效益。

(二)优先调剂。各单位在进行资产配置时,应结合履职需要、存量资产状况和财力情况等因素,优先采用调剂方式解决。国资处将按照 “经济性、效率性、灵活性”的原则,统筹规划推进资产共享共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三)按标准配备。确需通过购买方式配置的资产,各单位应当本着控制成本、节约资金、方便使用的原则按照配置标准申报资产预算配置计划。对于非指定或没有规定标准的资产申报配置预算,要在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节能环保、安全可靠、讲求绩效等要求,做好市场调研、可行性论证后再进行报送,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原则上不考虑非亟需资产配置。

二、编制要求

(一)编制时间。各单位根据2025年实际工作和事业发展需求,按要求编制《2025年度青海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计划表》(详见附表)并于2024年8月28日前先行报送电子版材料至邮箱(1539303013@qq.com),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核对汇总。

(二)编报流程。《2025年度青海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计划表》经本单位负责人审签后附相关资料,纸质版于9月1日前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汇总后,报送省财政厅审定。

(三)审批程序。国有资产管理处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照资产信息系统存量数据,结合各单位编制、实有人数、资产存量、使用年限、配置标准逐项审核后,报送省财政厅资产管理部门审定。审核通过后的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纳入学校预算一并批复下达。

三所附属实验中学的《2025年度青海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计划表》由基础教育与继续教育处审核后,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报送省财政厅资产管理部门审定。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填报。资产预算编制工作是资产配置的重要一环,各单位在申报2025年国有资产配置计划表时,要切实做到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数据真实、资料齐全。因数据不真实、不完整、迟报漏报影响资产预算编制的,将无法纳入资产配置预算。

(二)提高认识,按时上报。资产预算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影响大,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报,漏报、迟报的2025年将无法配置资产。

四、其他事项

(一)表格下载。各单位可登录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2025年度青海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计划表》。

(二)报送资料内容。1.2025年度青海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计划表(Excel版);2.价格依据:三方报价单(三方盖章扫描件)或政采云截图(图片);3.资金来源文件(扫描件);4.购置说明(电子版,抬头为“青海省财政厅”,落款为“青海师范大学”,写明资产购置原因、资产用途等必要性说明)。

资料以“单位+联系人+电话”命名打包发送。

(三)联系方式。各单位在编制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张缘  18209311665  

 

附件:2025年度青海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计划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7月19日

Copyright © 青海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版权所有  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38号 邮编:81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