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使用各类资金购置专用设备,上年度未报送资产配置计划的,将不再履行财政厅审批程序,由学校进行资产购置前置性审批。具体要求如下:
一、关于材料报送
1.未报送过资产购置计划购置专用设备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青海师范大学专用设备资产购置前置性审批表(一式三份);
(2)纸质版资产购置说明一份(详细说明资产购置原因);
(3)设备购置价格依据:首选政采云平台,所购置资产价格信息页面截图一份;若政采云平台没有的设备需提供三家不同供应商的报价单(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有联系方式)复印件,三方比价取最低价格;
(4)资产购置资金来源证明文件:两级财政资金所列项目需提供项目名称;其他资金和科研经费需提供经费来源文件(纸质版经费来源说明一份,详细说明经费来源原因)。
二、关于规范填写问题
1.《青海师范大学专用设备资产购置前置性审批表》在学校官网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文档下载”专区自行下载;
2.所有纸质版说明抬头均为“青海师范大学”,落款均为申报单位。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