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资产配置计划须填报《2021年度青海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计划表》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06-16点击数:

青海师范大学关于新增资产配置计划

须填报《2021年度青海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计划表》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严格落实《青海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直部门2021年度部门资产配置预算的通知》(青财资字〔2020980号)文件精神,切实提高资产配置预算与资产购置执行的一致性,有效盘活资产存量,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根据财政厅要求,学校各单位202111日起,已经购置或计划购置固定资产,须填报《2021年度青海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计划表》。请各单位严格执行,并按要求填报。


配置计划表请于2021年6月23日前报送城北校区行政楼北50525室国有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白冰     电话:6314373


   附件:2021年度青海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计划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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