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11月14日,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召开2023年年终招标代理机构工作座谈会。教务处、后勤管理处、基本建设工作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人、项目采购管理人员及入围的10家招标代理机构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学习了《关于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通知》《青海师范大学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青海师范大学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等文件精神。会上,各代理机构代表踊跃发言,围绕采购文件编制与会审、采购公告发布、供应商报名、合同备案等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及解决的办法进行了交流并针对会议通报的采购项目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方案进行了探讨。
随后,教务处、后勤管理处、基本建设工作处对代理机构提出工作要求。
为使各代理机构更好地为学校提供招标采购服务,优质高效完成代理服务,会议强调,各代理机构一是要不断加强沟通,提高信息的反馈率,及时按要求、高质量报送代理协议、评标结果、备案资料等材料。二是要充分发挥代理机构的专业特长,不断加强学习,精准把握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新形势、新政策和新要求,不断完善内控管理,坚守职业道德,依照委托协议的约定开展工作,切实有效的维护好学校的利益。三是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廉洁从业,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确保采购项目合法、合规、高效。四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常态化、长效化做好问题整改,认真梳理各环节风险点,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此次座谈进一步加强了采购人同招标代理机构之间的沟通交流,为更好地规范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促进学校招标采购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