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和执行国家、教育部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拟订和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组织学校国有资产清查、资产评估及备案等工作,并协调处理学校国有资产监督与管理工作相关事宜。
3.负责学校国有资产信息化建设规划拟定与实施推进。
4.负责学校集中采购和招投标工作。
5.负责编制学校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和报告,接受学校和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汇报学校国有资产情况。
6.承担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7.承担学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