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印发的《青海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青财资字〔2018〕2254号)文件的规定,按照2024年第2次待报废资产处置工作进度安排,我处将于近期收集报废资产实物,请相关单位进行报废资产清点上缴,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清点收集时间
2024年6月27日-7月1日
二、清点收集地点
(一)城西校区:因城西校区维修,田家炳学院不方便通行,各相关单位实物自行收集,存放在本单位后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现场清点。
(二)城北校区:各相关单位统一上交实物至城北校区图书馆负1楼。
三、清点收集注意事项
(一)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确认附件中报废资产清单,涉及报废资产的单位按时上缴报废资产实物;
(二)资产均需张贴“资产标签”,无资产标签的资产,视为不做报废处理;
(三)拟报废资产均需上交实物,不交实物的资产,不列入报废计划。
联系人:白冰 联系电话:0971-6314373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