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2024年第1次报废资产处置公告

作者:时间:2024-05-13点击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青财资字〔20182254号)文件精神,做好学校资产管理,青海师范大学拟对待报废资产进行公开处置。具体公告如下:

一、资产概况:一批家具、设备等报废待处置资产。

二、处置方式:面向社会公开竞价处置,两次报价,最高价成交。

三、处置供应商数量(最终确认):一家。

四、处置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青海省内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二)具有在省内学校(含中小学)处置报废资产的业绩。

五、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原件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二)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业绩材料(处置合同原件,须加盖财政厅相关处室或处置单位公章)。

(四)所有资料加盖处置供应商单位公章。

六、报名时间

2024514—516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七、注意事项

(一)现场踏勘:517日上午900,报名成功单位在青海师范大学城西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小广场集合,统一组织踏勘。

(二)现场竞价:517日下午15:00,在青海师范大学城北校区办公楼北4楼会议室召开,报名单位须携带单位公章,并于报价结束后递交单位盖章确认的报价单。

(三)报名成功单位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超时将不予进行现场踏勘和竞价,并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参与处置资格。

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971-6314373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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