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关于清理城西校区各教学办公场所
公共区域内堆放物品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校党委工作要求,为加强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校园安全,请各单位将堆放在城西校区各教学楼宇公共区域内的物品移至室内,包括无法继续使用的待报废资产。确无使用价值且不在账的废旧物品学校将集中清理(请相关单位于2024年1月5日前提交清理废旧物品统计表)。其余物品将按杂物进行清理,造成的损失由相关单位自行承担。在账待报废资产按学校资产处置流程进行处置。
联系人:白冰 联系电话:0971-6314373
附:处置物品统计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12月29日
清理废旧物品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