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2021年第2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议(2021第十七期)

作者:时间:2021-09-30点击数:


9月29日上午,学校召开2021年第2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议。校长兼国资委主任史培军、副校长兼国资委副主任赵海兴、冶成福、曹广超出席会议,其他国资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国资委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兼国资委副主任许存宁主持。

会议通报了《关于2021年第一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议议题办理情况的报告》等3项报告,研究审议了《关于新校区在建工程转固相关问题的请示》《关于城西校区公产不动产权证办理相关问题的请示》等11项议题。

史培军对进一步做好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强化精细化管理。作为学校管理中“人、财、物”三大管理之一,经过两年的努力,学校资产管理已经步入正轨,要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规范化程度;二是要提升资产管理效益。资产管理要进入到有偿使用、保值增值阶段,要严格落实资产的有偿使用制度,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三是要坚持与时俱进。资产管理已进入“数字化”时代,要加快资产管理的智能化建设步伐,依托学校与建行的合作,进一步提高资产的“数字化”管理水平。

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是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学校资产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务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和我省资产管理政策法规的重要体现。我们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为国理财,为师生服务,不断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为加快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和坚实保障。




Copyright © 青海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版权所有  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38号 邮编:810008